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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个小区已完工! 杭州二供改造迎来新进展
发布时间:2024/9/9 9:30:00 来源:heiyu点击:299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牵头实施的“居民住宅小区二次供水设施改造200个”被列入杭州市政府2024年度民生实事。看看都有哪些新进展、新亮点?

125个二供改造小区已完工

自2020年以来,二供改造已连续第五年列入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2024年,市民生实事项目计划实施完成200个小区二次供水设施改造,涉及居民家庭13万余户。截至目前,125个小区已完工,7.12万余户居民家庭喝上放心水。

今年以来,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提前谋划统筹推进,组织召开二次供水设施改造工作专题会议,按照“成熟一个、踏勘一个、设计一个、表决一个、改造一个”的原则,提前部署、高效联动,围绕年度计划组织区、县细化倒排项目计划,并联推进材料采购、临设准备等前期工作缩短时间,抢抓项目“开门红”。健全机制规范管理。依托“市、区、供水企业”二供改造专班,每个改造小区成立由街道牵头组建的攻坚小组,统筹推进项目实施;加强督查指导,定期分析研判,强化项目协调。发挥项目联审机制克难攻坚,指导各地会同市规资、园文、人防、建委等部门组织项目联审,破解新建泵房占用公共空间、绿地等问题。强化协同发挥合力。会同市建设、住保房管等部门统筹项目结合,今年有22个小区与“老旧小区提升改造”等项目结合,最大程度减少对居民生活的影响。多措并举营造氛围。组织项目新闻发布暨二供改造攻坚推进会,全面启动今年项目实施,通过居民实地参观已改造小区、改造方案样板搭建等方式,答疑释惑,提升居民知晓率和支持度。借助“小区大事”等媒体资源录制改造专题,搭建居民建言献策渠道,积极发挥镇街、攻坚小组等作用,引导居民自治和志愿服务,协调解决改造中居民利益诉求问题,构建全民参与、合力推进的良好局面。

各区、县纷纷使出“十八般武艺”,攻坚克难助推二供改造,一起来了解下部分小区的改造情况。

上城区美邻嘉苑

上城区丁兰街道美邻嘉苑小区建成于2009年,共有住宅21幢,居民1414户。小区供水系统已运行10余年,供水管网及阀门出现腐蚀现象,泵房内的机器设备出现不同程度的生锈,导致水质变差发黄。同时,高层水压小,近几年经常性的停水给居民的生活带来了极大的困扰。小区通过组建“美邻嘉苑二次供水改造项目临时党支部”,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骨干党员、居民骨干带动居民群众积极参与各个环节,仅一周时间完成改造意愿征询;组建“帮帮团”,定制供水宣传手册,把小区分为四个网格进行“扫楼”,做好相关的表格签订,解释沟通工作,顺利推进小区改造项目实施。

西湖区嘉绿苑西

嘉绿苑西位于西湖区古荡街道,小区于1998年交付使用,6幢8个单元,共231户。由于建设年代久远,小区管道腐蚀严重,居民用水水质堪忧,改造迫在眉睫。经城管、人防、街道、社区等各方多次实地调研踏勘,对改造方案多次完善。最终决定采取在实现人防空间“平战转换”的前提下,在人防门区域安装可拆卸法兰短管的方式连接水管,既保证了人防结构安全,又妥善解决泵房问题,顺利完成设备及电气自控改造。

余杭区北秀蓝湾

北秀蓝湾建于2007年,共计21幢住宅,加压供给用户为284户。小区泵房环境较差,较为潮湿,水箱为地埋在泵房外,无检修空间,腐蚀严重。后经多方协商讨论,建立地上式生活水泵房,废除原生活水箱及配套设备,使用成套供水设备及配套水箱,废弃原管道,更换室外埋地管道及住宅单元立管,解决了小区水压不足、水质浑浊等问题。

热点问题帮你划重点

2024年,是杭州实施新一轮二次供水设施改造行动计划的攻坚之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将始终秉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发挥牵头抓总作用,指导各地紧盯时间节点,遵循政府管理“应改必改”、居民“愿改尽改”的原则,全力保障民生实事项目实施,尽早让老百姓早日喝上“放心水”。

目前,杭州实施的新一轮二次供水设施改造行动计划,居民如何申请?补助资金政策是什么?这些热点问题帮大家划好重点啦!

问题1.居民如何申请二供改造?

如果居民所在的小区想申请改造,可由所在小区业委会或社区通过书面、电子投票等组织开展改造初步意愿征询,征询情况报至属地镇街。原则上以初步改造意愿征询同意比例达到涉及改造居民用户数50%(含)以上或小区业委会(或属地社区)提交初步改造意愿书面申请的居民住宅小区作为拟改造对象。

经核对满足要求的小区,经属地镇街提交至各地改造专班(或牵头部门)。各地改造专班(或牵头部门)结合辖区实际制定改造计划,充分发挥攻坚小组作用,组织方案设计、广泛征求居民意见、方案审查和公示及业主表决、物业专项维修资金表决等。方案表决通过后,进入施工图编制,并按照流程组织改造施工。

问题2.新一轮二供改造的资金政策是什么?

新一轮改造工作中,上城区、拱墅区、西湖区范围内的居民住宅二次供水设施改造费用继续采取“市、区两级政府和业主各承担一点”的资金政策。其中,业主承担本小区改造资金的10%(按相关程序可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小区经营性收入等渠道列支),剩余改造资金由市区两级按1:1比例承担。产权为单位所有的住宅按改造户数分摊费用,全额由产权单位承担。但要注意的是,上城区、拱墅区、西湖区范围内的居民住宅二次供水设施改造,市财政资金补助期限为今年底以前已列入改造计划的二次供水设施改造项目。其他区、县(市)根据辖区改造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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